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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制度批判:当“我愿意”背后,是一部权力的契约史

为何女性主义者坚持认为,婚姻从来不只关乎爱情?


在我们的文化想象中,婚姻是爱情的升华,是两个人神圣结合的殿堂。它被包裹在白色婚纱、浪漫誓言和“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”的童话叙事之中。然而,女性主义理论却像一位冷静的历史学家和结构分析师,撕开了这层温情脉脉的面纱,向我们揭示了婚姻作为一种社会制度(Institution) 的、截然不同的另一面:一部充满了权力、财产和控制的历史。

女性主义并非要否定个体在婚姻中可能体验到的爱与亲密,而是坚持要追问:这个我们视为理所当然的制度,它从何而来?它在历史上服务于谁的利益?以及在今天,它又是如何塑造我们的生活,尤其是女性的生活的?

历史的探寻:从私有制到父权制的“完美联姻”

要理解婚姻的本质,我们必须回到它的历史源头。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的先驱恩格斯,在其奠基之作《家庭、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》中,就做出了石破天惊的论断: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,并非源于爱情,而是源于私有制的出现。

他的核心逻辑是:当男性积累了剩余财产(如土地、牲畜)后,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出现了——如何确保这些财产能准确无误地传给自己的亲生子嗣? 唯一的解决方案,就是通过一种制度,来严格控制特定女性的身体和性,以确保其后代的父系血缘的确定性。这个制度,就是父权制下的一夫一妻制婚姻

在这个制度下,女性的地位发生了“世界历史性的失败”。她不再是独立的生产者,而被禁锢在家庭这个“私人领域”中,其主要功能变成了:

  1. 为丈夫提供合法的继承人。
  2. 无偿从事再生产劳动”,照料丈夫和孩子,维系家庭的运转。

从这个视角看,婚姻最初的本质,是一份经济和性的契约,它将女性的身体和劳动,合法地置于了丈夫的支配之下。在中国古代,“嫁”这个字的女字旁,以及“娶”这个字的“取”,都生动地体现了这种财产和支配关系。

当代婚姻的“隐形条款”:看不见的劳动与权力的不对等

尽管现代婚姻法早已赋予了女性平等的法律地位,但那些历史中形成的、深刻的权力结构,依然以“隐形条款”的形式,在当代婚姻中持续运作着。

激进女性主义者 指出,婚姻是 父权制 最核心、也最顽固的细胞。它通过一系列看似“自然”的文化规范,来维持内部的权力不平等:

  • “再生产劳动”的默认分配:尽管法律并未规定,但在绝大多数异性恋婚姻中,女性仍然是家务、育儿和情感维系的主要承担者。婚姻这个制度,巧妙地将这份艰辛的无偿劳动“私有化”了,使其成为妻子的“份内之事”,从而导致了“母职惩罚”等一系列经济后果。
  • 身体与性的规训:婚姻制度仍然在规训着女性的 身体与性。社会对“妻子”的角色有着一整套期望——她应该是忠贞的、满足丈夫性需求的、拒绝其他诱惑的。直到近代,“婚内强奸”才被逐渐承认为犯罪,这本身就说明了婚姻在历史上曾被视为一张男性对女性身体的“合法使用许可”。
  • 巩固“异性恋霸权”:正如 酷儿理论所批判的,传统的婚姻制度将一夫一妻的异性恋关系设定为唯一“正常”、“合法”的家庭模式,从而将所有其他形式的亲密关系(如同性伴侣、丁克家庭、独身者)都边缘化和污名化。

反抗与重构:从“不婚”到“酷儿家庭”

面对婚姻制度中根深蒂固的权力不平等,当代女性主义者和社会行动者们,正通过多种方式对其进行反抗与重构。

  • 不婚不育”作为政治罢工:当代的“不婚”选择,已经超越了个人生活方式的范畴。它可以被解读为一种深刻的政治姿态——拒绝参与一个在结构上不利于自己的制度,拒绝为这个制度提供无偿的“再生产劳动”。
  • 同性婚姻的斗争:争取同性婚姻的平权运动,既有对婚姻制度的“融入”(希望获得同等的权利和承认),也包含了对其的“颠覆”。当两个同性别的伴侣进入婚姻,就从根本上挑战了其基于“男/女”性别分工的传统基础,为“家庭”的定义注入了新的可能性。
  • 探索新的亲密关系模式:越来越多的-人开始探索开放关系、多边恋、共同生活社群等婚姻之外的亲密关系和家庭组织形式,试图创造出更平等、更自由的、不被国家和传统所束缚的联结方式。

💍 结论:超越婚姻?

女性主义对婚姻制度的批判,常常被误解为对所有婚姻和家庭的否定。但其真正的目的,是 “去自然化” ——即揭示这个我们习以为常的制度,并非亘古不变的自然法则,而是一个充满权力关系、不断被历史和政治所塑造的产物。

理解了这一点,我们才能开始思考:在承认个体对爱与陪伴的需求的同时,我们是否能够想象和创造出一种,不再以牺牲一方的自主权为代价、不再排斥其他可能性的、更公正、更自由的亲密关系形式?这,或许是这场持续了百年的批判,最终想为我们打开的大门。